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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政策



一、原则

      北京慧天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遵循“渠道至上”的销售原则,力求通过全国的代理商渠道进行产品广泛销售。

二、代理要求
      代理方需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有和IT行业相关的从业背景或经验。奉行“以诚为本”的经营理念。
 

三、代理体系
      发展以普通代理商为主的代理销售体系。由普通代理商负责“慧天高科”产品在本地区的销售,包括进行直接销售和发展其他合理的代理渠道。慧天高科公司不参与在代理区域内针对最终用户的产品销售,但有义务协助普通代理商发展最终用户和其他渠道。
 

四、渠道建设
      主要建设普通代理商渠道。2005年度计划在普通代理商体系相对健全的基础上,再在每个省及直辖市内建立一家总代理商。不同产品的总代理资格可分别独立,由总代理商直接管理和开拓普通代理商并积极发展最终用户。在符合总代理要求的相同条件下,慧天高科公司优先考虑长期合作的普通代理商作为合作伙伴。

五、代理资格
      代理资格分为总代理和普通代理。经慧天高科公司审核通过的代理申请方需购买“慧天高科”产品系列中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即可被授权为该产品的区域普通代理商;经慧天高科公司审核通过的代理申请方需购买“慧天高科”产品系列中规模数量以上的某种产品,即可被授权为该产品的区域总代理商。
 

六、代理权益
      普通代理商能获得由慧天高科公司向其提供的本地区最终用户的购买信息。总代理商能获得由慧天高科公司向其提供的普通代理商的购买需求信息。同时,普通代理商和总代理商在认真执行价格政策的基础上可自行开展产品的直接销售。
 

七、价格政策
      慧天高科公司严格执行统一的产品价格体系。公司对产品线中任何一款产品的价格变动,在价格正式调整前一个月统一告知各代理商,公司承诺在新价格正式施行前二个月内向慧天高科公司购买产品的代理商所购买的相应产品可按照新的价格获得差价补偿。
 

八、奖与惩
      由于某些代理商销售业绩相当出色,可给予价格和代理资格上的相应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需由代理协议内容规定。由于某些代理的不正当销售行为或销售力度和代理资格所要求的不符,慧天高科公司可在代理权限上进行相应制约。